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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告失踪对于合同的效力

来源:网络作者:未知时间:2018-03-21

  公民下落不明或者是离奇失踪怎么办?什么是宣告失踪?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,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。这是为了消除失踪人下落不明带来的影响,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,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,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。宣告失踪后对已签订的合同有什么影响?

  宣告失踪的效力

  1、确定财产代管人: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代管有争议的,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,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。

  2、代管的范围:“失踪人所欠的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”其他费用包括: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抚育费、因代管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费用。

  3、财产代管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和被告应诉

  对合同的效力

  失踪人的财产由财产代管人管理,代管人对已签订的合同须继续履行,这是为了保障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的需要。

  对于准备签订但未签订的合同,代管人可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作出相应的选择,但不可损害失踪人的权益,一切以失踪人的利益为出发点。

  宣告失踪撤销的效力

 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,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,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。撤消后,财产代管关系终止,代管人停止代管行为,将代管财产交给被撤消宣告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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